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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应发工资吗

生育保险保障的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如果她曾按规定缴纳过相关费用,那么用人单位无需向其发放薪资补贴,该员工只需申领生育津贴便足以应付这段时间的经济需求。
如若用人单位尚未按照法规履行给员工购买生育保险的义务,在此情况下,则需承担向女职工支付产期薪酬的责任。
假如在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所提供的保费基准数远低于女性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从而导致员工实际获取到的生育津贴降低至低于基本工资标准,对此,用人单位将有必要补齐其间产生的差额部分。《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最新修订: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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