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主在未能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条件下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则需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薪水作为替代通知金。
此外,对于此类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约后的雇主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将根据员工在雇主处每满一年后给予其一个月薪水的数额进行支付;
如员工在雇主处工作半年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如员工在雇主处工作时间不足半年者,则应给予其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