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协议期限届满,且用人单位决定解除该份协议,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应该基于劳动者在当前用工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给予符合规定的补偿金额,每连续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就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而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还未满一整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亦应按照完整一年来计;
而对于工作时间尚不足半年的劳动者,则需发放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款。《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