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国法规之规定,不可轻易延长竞业限制期限。
竞业限制在时间上的使用上限为至少两年。
而担任类似职务的人选仅限于用人单位中的高层管理者、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科技从业者及其他肩负着重要保密责任的员工群体。
关于竞业禁止的具体范围、地域以及期限,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决定.双方在此过程中签订的相关协议内容绝不能违背任何现行法律或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