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企业若终断与员工的雇佣关系,则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给劳动者一定金额的赔偿金,数额相当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
而这其中,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是按照受雇者在该公司所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的。
举例来说,若其工作时间已达一年,则企业需要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但若其工作满六个月至不足一整年,同样必须以一年为基准进行衡量;
至于工作未足六个月的,企业只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便可。
若企业对于此类经济补偿拒绝支付,劳动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我们建议劳动者先行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
其次,如双方无法就此事和平解决,可以选择至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若在劳动过程中产生了纠纷,任一方均有权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签订和解协议后无法履行等情况出现。
此时,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如果对仲裁结果仍然存在异议,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仅持有欠条的劳动者而言,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记录、欠条及起诉文书及副本,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
法院在判决企业应为此笔欠款负责并赔偿之后,假如企业仍旧未履行支付义务,那么劳动者可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对欠款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