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所需递交的相关文件包括:首先,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针对职工工伤事宜的工伤认定通知书(需注意有效期限);其次,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件照片;第三,受伤员工在医疗机构接受诊治期间的全部病历档案、诊断证明以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停工留薪期暂定确认书等必备资料;最后,按照特定的规范要求填写完整并提交至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