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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是否必须先仲裁

劳动争议是否必须先仲裁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4-06 12:25:21 已帮助28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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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是否必须先仲裁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爆发了劳动纠纷,按照法律程序,必先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收到裁决书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际,当事人有权向所在单位内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未能成功,求仲裁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请求。此外,当事人同样具有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的权利。如对仲裁裁决心存异议,则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定劳动争议案件时,审理过程应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情况过于复杂需要延长审理时间,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逾期尚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此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而在仲裁庭裁定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某一部分事实已足够清晰明确时,可针对该部分事实进行先行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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