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争议事件发生之后,两边的
当事人首先可以进行友好地协商来解决问题。然而,若协商无果,接下来他们可以采取多种合法途径来妥善解决这场
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法:首先是向劳动监管大队提出投诉反馈。对于那些存在
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
劳动者可向当地的
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依据
法规,劳动行政机关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公正合理的处置。其次,劳动
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当协商未果或达成和解协议后发现实际执行困难时,劳资双方皆可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并在协商、调解无效或协议书签署后未能按期兑现的情况下,有权启动
劳动仲裁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对
仲裁结果持有异议的一方,还可以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对于那些手握欠款凭证的劳动者,他们则可以采取更为直接的
诉讼策略,带上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登记簿、
欠条以及
诉讼请求状和“副本”等相关材料,直接向法院发起
民事诉讼程序,法院做出判决后如用人单位仍然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受损失的劳动者有权在规定时间届满后的第二个年头,向上诉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