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要证明已明确录用条件,且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
(三)非试用期劳动者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并支付相应报酬。
(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工作不满半年的,赔偿金按半个月工资的二倍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