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假日带薪休假十一天。带薪休假的假期包括: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初一至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五月初五) ;中秋节,放假1天(八月十五)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3日)。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