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要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定义和规范作出清晰说明,并且该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还要向员工公示。
(二)当员工旷工给企业造成损失时,企业可要求赔偿,但扣除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应不断完善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旷工问题,避免因制度缺失或不合法引发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