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就未休年假补偿和辞退补偿进行协商,明确提出按规定获得未休年假额外2倍工资以及违法辞退的相应赔偿金。
(二)若协商不成,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年限、未休年假等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应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