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降薪的合法性并保留证据。老板单方面降薪未与员工协商一致,且无合法依据的,属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员工需留存劳动合同中的薪资条款、降薪后的工资条、与用人单位沟通降薪事宜的记录等证据。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员工可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诉求,要求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额并支付。
(三)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降薪证据等材料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