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未与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的
双倍工资。
用工之日开始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书面书面
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
工资。
如果超过一年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视为是订立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