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涵盖确认劳动关系、合同相关问题、人员去留、工作待遇保障、报酬补偿等纠纷,入职时间长短不影响申请。
(二)申请劳动仲裁有一年时效限制,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