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由
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工资。由于未能按时发放
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
辞职,并要求
经济补偿。
2、对劳动
仲裁裁决
拒不执行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