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在调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细节问题,因为一旦单方实施调岗,往往会引发劳动争议,法院判公司调岗违法的案件很多。
首先,得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是用人单位调岗的前提条件。
当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判断可能并不限于工作定额,还可能涉及到团队合作、工作态度等等方面,这里需用人单位事先依法制定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的考核,得出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
其次,当确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结论后,需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
书?面通知中告知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决定调整其工作岗?位,从原工作岗位调整至某某工作岗位,调岗通知需送达劳动者,由劳动者签收。
当然,在实务中,这种书面通知并不限于固定的格式,公司制作的《工作岗位异动表》、《调动通知单》也属书面方式,员工在表单上签名也没问题。
最后,经过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此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才是合法的。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不经过调岗,解除合同。
风险提示:如果不符合上述调岗条件,但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同意的,也可以进行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