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劳动者采用欺诈手段,让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该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劳动者的欺诈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
(2)若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该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提醒: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若遇到劳动合同欺诈相关问题,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