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
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精神病伤人,如果伤人的原因与单位有关,单位是需要担责的。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