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用工单位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建议签订解聘合同。这样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也为派遣工后续申请经济补偿、办理失业保险等提供书面依据。
(二)若派遣工认为自身权益未受损且无后续权益主张需求,可不签订解聘合同。
(三)若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辞退情形,派遣工应拒绝签订不利的解聘合同,并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