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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属不属于劳务关系

家政服务属不属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2-24 02:23:36 已帮助12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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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属不属于劳务关系
1、家政服务中当事人的关系一般属于劳务关系,该服务的雇主需要支付给雇员劳务报酬,而雇员需要付出劳务。
2、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支付的也是劳动报酬。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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