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上班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双倍工资及社保补缴,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班三个月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从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劳动者维权时,首先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其次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并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会受到处罚;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社保补缴问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解决。若你在维权过程中对证据收集、流程操作等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高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