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方面有着清晰的规定。
要是女职工在孕期没法适应原来的劳动,那用人单位就得依据医疗机构开的证明,给她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她能适应的劳动活儿。
用人单位可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孩子、哺乳这些事儿,就降低她的工资,把她辞退,或者解除和她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工资得按照正常出勤的情况来支付,不能随便克扣或者拖欠。
要是女职工生育需要享受产假,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如果她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那就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要是她没参加生育保险,那就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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