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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家赔偿项目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西藏国家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西藏国家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西藏国家赔偿项目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造成身体伤害的: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医疗费
护理费
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
康复费
抚养费
扶养费
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抚养费
扶养费
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直接损失赔偿
间接损失赔偿

该西藏国家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西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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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后就说过几天还给她,我女儿借了校外的钱,我是孩子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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