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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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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5130人看过
导读:对于许多上班族来说,不可避免会因为各种问题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那么如果说是发生交通事故且自己属于受害方来说,应当如何计算误工费呢?其实如果是对方负全责。可以要求进行医疗,误工,交通,食补等等的赔偿金,但需要提交自身的工作证明以及收入状况,才能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对于许多上班族来说,不可避免会因为各种问题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那么如果说是发生交通事故且自己属于受害方来说,应当如何计算误工费呢?其实如果是对方负全责。可以要求进行医疗,误工,交通,食补等等的赔偿金,但需要提交自身的工作证明以及收入状况,才能进行鉴定。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1、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它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负全责,自身是可以要求进行各方面的赔偿,不过中间需要医院开证明以及进行法院提交才能申请到。如果自己或者身边的亲人朋友存在这类情况可以参考以上的建议。更多问题欢迎前往律图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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