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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怎么计算

时间:2024-02-24 14:12:47 浏览:1516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一)生育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乘以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二)​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乘以补助月数(其中顺产补助月数为2个月,难产/剖腹产/多胞胎等补助月数为4个月)
生育保险金怎么计算

  大家都知道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而其中和女性员工尤其相关的就是生育保险,那么缴纳生育保险后生育保险金具体该如何计算呢?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选择工作岗位,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生育保险只需由用人单位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1%缴纳,员工个人不需缴纳。所以对于怀孕分娩的女性员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生育保险金的申领。生育保险金是生育津贴和医疗补助金之和,具体计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情如下: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乘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二)医疗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乘补助月数(其中顺产补助月数为2个月,难产/剖腹产/多胞胎等补助月数为4个月)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生育保险及生育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生育保险金的金额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有申领生育保险金的朋友可以向当地专业专业律师或劳动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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