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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生病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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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60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工地生病怎么赔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在工地生病怎么赔偿

在工地生病属于职业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和工亡赔偿。不属于这两种情形的,没有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赔偿或者工亡赔偿项目:

1、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自理障碍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以上规定发布支付新产生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在工地生病怎么赔偿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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