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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伤复发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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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780人看过
导读: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及工伤鉴定报告,医院提供的各项诊断证明及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等材料,工伤复发的情况下需要先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如果属于工伤复发,可以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
青岛市工伤复发需要什么材料

一、青岛市工伤复发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工伤复发公司可以辞退吗?

公司不可以辞退,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复发后被公司辞退怎么计算赔偿金?

1、赔偿金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工伤复发后被公司辞退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复发是常有的,但只有经过有关部门的确认,工伤职工才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工伤复发后,停工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员工正常上岗的工资待遇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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