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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二套房认定情况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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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6219人看过
导读:苏州市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况有很多,首先父母名下有住房,用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再次购房;其次是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次申请银行贷款购房;最后是首次使用商业贷款买房,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苏州市二套房认定情况有什么?

一、苏州市二套房认定情况有什么?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迄今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第一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至今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二、苏州市二套房的购房政策有什么?

1、二套房认定,苏州政府明确规定了二套房是从家庭出发的,只要在家庭任意成员名下的房产都计入房屋套数中,而且二套房是采用认房又认贷的标准来认定的;

2、二套房贷款,申请商业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在50%以上,房贷利率上浮20%,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40%以上,房贷利率上浮10%。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可以认定为二套房。苏州市二套房的购买政策是从家庭出发的,只要家庭成员中名下有房产,都计入房屋总数中,并且购买二套房时,采用认房又认贷的标准。申请商业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应该在50%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在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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