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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社保生育保险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吗

时间:2024-02-28 23:35:14 浏览:269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郑州以个人的身份是没办法参加生育保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交纳,在劳动关系中职工也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以后,职工可以享受到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待遇。
郑州社保生育保险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吗

一、郑州社保生育保险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吗?

以个人身份无法参加生育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郑州生育保险基金筹集和管理有哪些规定?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月拨付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每年透支部分先由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历年结余支付,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由各统筹地区财政解决缺口资金。

第八条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费用缴纳方式及时间、信息变更等事项与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其档案信息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生育保险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征缴,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生育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生育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综上所述,不仅是在郑州,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职业者都无法参加生育保险,以个人身份只能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参加生育保险后,像是未婚生子或者生育行为违反当地的计划生育制度的,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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