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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挂失登报需要吗?

时间:2024-03-02 12:01:03 浏览:578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户口本挂失登报是不需要的;需要本人直接到派出所进行挂失的;在进行申请时就需要本人写申请书、再由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只要材料齐全,那么一般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办理好。
户口本挂失登报需要吗?

一、户口本挂失登报需要吗?

户口本丢失不需要登报声明。需要到所在地派出所挂失。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居民户口簿的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二、分户办户口本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3、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综合上面所说的,户口本如果丢失的话,那么就需要及时的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挂失,同时还必须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才能重新办理户口本,只要在处理的时候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那么就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因此户口挂失是不需要登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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