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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台不得拒收现金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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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7054人看过
导读:银行柜台不得拒收现金的规定有《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中国人民银行【2018】第10号公告。
银行柜台不得拒收现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银行柜台不得拒收现金的规定是什么

银行柜台不得拒收现金的规定有《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中国人民银行【2018】第10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总则第三条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商家拒绝接受现金支付,他就已经违反了此项法律。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强调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除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二、拒收现金怎么处罚

拒收现金是违法的,将面临行政警告等处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币是法定货币,商家拒绝收取纸币和硬币涉嫌违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对于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行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如果在一个月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行为的,将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拒收现金行为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造成了对偏好使用现金的老年人等消费人群歧视,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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