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质量纠纷精选解答 > 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能不进行招标

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能不进行招标

时间:2024.04.12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纷 阅读:958人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建筑工程的对比审计法是指用已经审计的工程造价同拟审类似工程进行对比审计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条件和特点区别对待。一是两工程采用同一个施工图,但基础部分和现场......

工程挂靠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

资格预审程序: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发布工程招标信息,刊登资格预审公告。3、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资......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进度、品质、资金和合同等方面。在某些情境下,建设单位可能是提出倡议的单位,不一定实际参与投资或管理。

    浏览量:1060 2024-05-24
  • 规划验收面积误差范围怎么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建筑物合理建筑面积误差范围规定如下:总建筑面积1万平米及以下,误差率不超过3%;1至5万平米间,误差率不超过2%;超5万平米,误差率控制在1%以内。此标准确保建筑面积精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浏览量:965 2024-05-24
  • 工程责任主体是谁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工程项目责任主体的认定涉及多个单位,如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当这些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领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或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时,这些单位均属于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浏览量:1134 2024-05-24
  • 施工单位有哪些工程质量责任

    郑晓龙律师

    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等。

    播放量:1235 2022-06-07
  • 工程在什么情况下须进行工程质量缺陷备案

    郑晓龙律师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发生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但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定为合格),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

    播放量:949 2022-06-07
  • 公路工程三级重大质量事故要满足哪些条件

    郑晓龙律师

    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的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人身伤亡。

    播放量:550 2022-06-07
管华律师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

管华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执业,2017年加入团队。 【荣誉与任职】: ●2019年被兰山区关工委、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区司法局等部门授予“青柠计划”普法志愿者项目“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2019年受兰山区民政局特邀为婚姻家庭辅导律师; ●2020年被兰山区政协聘任为兰山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员; ●2021年被临沂沂河实验学校聘任为法治副校长; ●2021年撰写文章《关于调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征求未成年子女意见年龄的建议》,被兰山区政协评为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并由省政协转报全国政协,纳入到《民法典》。

咨询该律师
  • 新房出现施工方质量问题怎么办

    1300人阅读

    当业主察觉到所购商品住宅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之际,必须在质量保修期之内迅速向开发企业提出并索取维护管理的责任权益。因业主本身疏忽,未及时行使此项权力而导致保修期限已过者,对此类情况,我们需明确表示无法获得法律层面的支持。

  • 新房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1115人阅读

    遭遇房屋装修质量风险时,应与装修公司协商修复或重启工程。若修复无果,按合同条款或实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协商无果可向政府申诉或向法院诉讼。签合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以保障自身权益。

  • 新房施工方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1193人阅读

    新购房产若存质量缺陷,买受方可与开发商商议限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买受方可终止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购房需谨慎,确保权益不受损。双方应诚信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 房屋内部装修工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1559人阅读

    在合同执行中,如遇纠纷,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坚持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若调解不成,可选择第三方调解,以自愿为前提,推动双方理解和体谅,达成和解。对于无法调解的争议,可通过专业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最后,当所有非诉讼手段失效时,尊重法律程序,通过诉讼手段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