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质押效力

质押效力

质押效力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9 05:52:15 已帮助185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是多少,质押合同中再质押有法律效力吗?
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 公路经营企业使用公路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应在质押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到市公路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 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的请示文件; (二)批准公路建设项目建成后收费的有效文件的复印件; (三)公路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 (四)用收费权质押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五)公路经营企业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原件; (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七)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八)市公路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同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在质押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前不得重复申请办理。在办理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期间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质押登记的相关内容,应重新申请办理。 在建收费公路使用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应符合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的规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