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
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
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
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上述是对 中国
婚姻法2017新规定彩礼金问题的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