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
第二十八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七、《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职工死亡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010年度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三、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30963元,月工资:30963÷12=25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