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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西安市颁布了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各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与物价部门制定,那么西安市征地拆迁补偿有计算标准吗?由谁来支付补偿金呢?下面律师365小编将为您讲解西安市征地补偿条例细则吧!
2012年3月29日西安市公布实施了《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征收办法》)。《征收办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西安市国有土地上实现了从房屋拆迁到房屋征收制度的重要转变,是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房屋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自从《征收办法》实施以来,西安市已启动房屋征收项目20多个,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征收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征收办法》只适用于西安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和市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二、房屋征收主体和实施单位是什么?
西安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是西安市人民政府。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人民政府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棚改办负责实施本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房屋征收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征收办法》与原《拆迁办法》相比,增加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征收办法》与原《拆迁办法》相比,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坚持政 答:《征收办法》与原《拆迁办法》相比,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坚持政策奖励与为民谋利相结合,坚持做到了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为此,《征收办法》推出了增加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对补偿标准进行了4个方面的调整等惠民利民重要举措。
增加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征收房屋情况调查登记和调查结果公布的规定。
2、增加了征收补偿方案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的规定。
3、增加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的规定。
4、增加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补贴。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的规定。
5、增加了奖励标准。《征收办法》规定,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之日起20日内搬迁的,征收范围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每户1.5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加1.5万元奖励;20日至30日内搬迁的,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加1万元奖励;超过30日搬迁的,不予奖励。
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的西安市征地补偿细则及西安市征地拆迁补偿的计算标准。除此之外,西安市还启动了8个国有土地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并详细的列出了具体的改造名单。房屋拆迁是政府实现全面规划的一项举措,为实现经济的繁荣发展,我们应积极响应并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