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天津市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天津市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天津市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8 05:20:49 已帮助435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我想咨询一下天津市市内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天津市内户口迁移须知 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 受理条件 居民因搬迁或购房,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需在新住址立户迁移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迁移人需与落户地房主系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关系、(外)孙子女) 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4.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迁移人非房主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原始户籍底档、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职工履历表等); 2.迁移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迁移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对户内成员中含有亲朋好友或非亲属整户由原址迁移至新址落户的,在房主和户主出具同意接收证明的前提下,可予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