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女仅为两月龄大小之时,男方无权自行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申请,然而若此时女方对此持有异议并希望结束婚姻关系,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阶段、生产完毕满一年或停止妊娠达六个月以上的情况下,男方均不得主动提出离婚要求。
但若系女方主动主张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经审核认定男方的离婚诉求具有充分必要性,则不受上述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