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国家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企业破产的,在
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
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破产是指企业法人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依照《破产法》,《
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宣告其破产.将其所有的财产按法定清偿顺序公平地偿还给所有的
债权人的一种法律制度。这里所谓的其所有的财产,是指
破产财产,具体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所有财产; 2、破产人破产程序开始时至终结止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超过担保债务数额的担保财产。自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破产企业停止生产经营,由法院组织有关单位成立
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负责对企业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工作完成后,破产企业
注销登记不复存在,原有的与破产企业之间的全部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