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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买方起诉状

卖方违约买方起诉状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2-26 19:47:33 已帮助29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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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买方坚持继续履行怎么办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有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涉讼房屋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三种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


(1)双方能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A、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B、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关于损失的时间点,实践中法院会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但守约方的最终损失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卖方违约的话,此时需要向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法律中规定的违约责任里面就包括了继续履行,也就是说此时如果买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话,其实卖方仍旧是需要继续履行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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