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
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者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仲裁: (1)
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
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
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
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
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
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