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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

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2 11:59:59 已帮助45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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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范围
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指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破产债权是民法上一般债权的转化形态。1、破产债权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之债;合同筏旦摧秆诋飞搓时掸江解除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票据付款人产生的请求权;设定担保的债权;未到期债权;附条件、附期限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连带债务人现实、将来求偿权。2、破产债权不包括破产费用;共益费用(破产受理后的新债);取回权;罚金、罚款;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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