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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2-24 11:49:42 已帮助30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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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权力有哪些

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2、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综上所诉,刑诉法委托代理人的相关规定是,刑事案件当中的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一到两个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可以委托给律师,单位推荐的相关人员,或者自己的监护人以及亲朋好友。在委托代理人的时候,如果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已经受到了限制,这些人员是不能够担任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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