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的相关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是指在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2、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因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仍应定非法拘禁罪,分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使用暴力致人
伤残或者死亡的,则应分别定
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
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3、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定非法拘禁罪,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他们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或者致人重伤、死亡,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理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本条第一、二款或者第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对于非法拘禁罪会不会
数罪并罚,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时,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会按照
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