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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班制春节加班工资

轮班制春节加班工资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2024-02-28 04:46:44 已帮助23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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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班制春节加班工资

轮班制职工的工作性质属于综合工作制。在交通、铁路、邮电、航空、旅游、医院等服务行业中,由于连续作业等工作特殊性,常采取这种轮班制度。这种工作制度,在周六、周日也会上班。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用调休转休的方法,确保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只要符合《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就不算作加班。单位不用支付加班费用。但法定的节假日除外。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不论是否倒休,也应算作节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工资的三倍标准来计算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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