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确指出,企业在员工接受治疗期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严格禁止的。
因此,如果企业在此期间选择终止劳动合同,这将被视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据此要求企业对其进行经济赔偿。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若决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并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额度应根据劳动者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按照一年计算;
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企业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劳动者的月工资若高于企业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企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也应随之提高,即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年。
最后,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