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合同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种为全部无效合同,其涵盖了以下几种类型的合同——订约主体资格存在瑕疵、合同条款内容违法以及表达意图不真实,如由未达到法定年龄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所签订的合同,或者是违反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文的合同等等。
第二种则是部分无效合同,即在合同中存在某些条款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这并不影响到合同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