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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要本村本土如何办

农村宅基地要本村本土如何办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5-20 13:10:14 已帮助12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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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要本村本土如何办
您有权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或者发起行政诉讼活动, 以争取合理的征地补偿权益。
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其住宅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基本原则。
当国家出于公共利益需求,依法采取征收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措施时,必定会严格按照被征地的原有用途,对产权人进行相应补偿。
在通常情况下,农村土地纠纷的第一解决路径应是寻求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的介入和调停。
若当事人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置决定持有异议,可从接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算,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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