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需将工伤认定申请书、病历记录以及相关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递交至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其次,在收到完整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予以正式受理;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请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及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